陆某与武某经合法登记结婚。婚后4年,陆某患上精神病,并进行长期治疗。住院期间,陆某与武某协议离婚。时隔不久,两人一起到住所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因双方提供的材料齐全,婚姻登记机关未加详细审查,即颁发了离婚证书。陆某回家将离婚一事告知家人后,陆某与其监护人以武某隐瞒事实真相,婚姻登记机关失职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离婚证书。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法院判决依法撤销离婚证书。 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婚姻当事人协议离婚的,登记机关应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本案中,某镇政府作为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书未尽到详细审查职责,对患有精神病的婚姻当事人颁发离婚证书,违反了法定程序,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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