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采 |
霍志杰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霍志杰律师毕业于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律师实务专业、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后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的法律工作使得霍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过的案件曾被多家媒体采访报道。
服务领域: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民商事合同...详细更多 |
联系方式 |
|
|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关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3年度)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3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13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2538 元 (原来29677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0371 元(原来18825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3598 元(原来12202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9607 元(原来8655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
发布时间:2014/3/6 访问人数:2586 |
【 打印 关闭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