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采 |
霍志杰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霍志杰律师毕业于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律师实务专业、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后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的法律工作使得霍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过的案件曾被多家媒体采访报道。
服务领域: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民商事合同...详细更多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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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批捕申请书
申请人:霍志杰,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 律师 联系电话:0512-67681432 13584901501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王金山作出不予批捕决定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王金山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此前被嘉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报至贵院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人认为对陈跟金可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具体事由如下: 1、王金山从小到大一直都是一个老实人,从小到大从未有过违法犯罪行为,也从未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过,之前的表现一直非常好。 2、王金山在案件中只是一个员工,是为老板打工的,老板每月支付6000元工资。同时,王金山家有妻儿老小,是家里的顶梁柱,目前王金山的事情给家里带来了严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 3、王金山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工作中存在为牛肉注水的情况。但其到案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且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改过自新。 4、贵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后,王金山的家人愿意为其提供担保以供取保候审,且王金山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 此致 嘉兴市***检察院
申请人:霍志杰 2013年8月15日
(注:文书中设计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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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4/1 访问人数:2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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