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采 |
霍志杰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霍志杰律师毕业于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律师实务专业、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后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的法律工作使得霍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过的案件曾被多家媒体采访报道。
服务领域: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民商事合同...详细更多 |
联系方式 |
|
|
|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张军,男,汉族,1977年5月27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60************0,住江西省九江市**县***乡***7号。 申请人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字号:昆山市****经营部,工商注册地:玉山镇**路71号 联系电话:135 8490 1501(代理人:霍志杰) 代理人:霍志杰,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昆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昆山市巴城镇**路7号 法定代表人:刘** 联系电话:0512-55***** 申请事项: 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帐号存款或者其他财产价值750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申请人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拖欠申请人707468元货款,且利息也一直没有支付。同时,目前,被申请人有随时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性,因此为维护申请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3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如申请错误,申请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行为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财产线索: 1、略 2、略
此致 昆山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
发布时间:2014/4/1 访问人数:2605 |
【 打印 关闭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