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采 |
霍志杰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霍志杰律师毕业于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律师实务专业、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后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的法律工作使得霍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过的案件曾被多家媒体采访报道。
服务领域: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民商事合同...详细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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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伤赔偿待遇标准提高 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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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日起,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提高,具体调整前后变化如下: 1、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使用的苏州市人均预期寿命为82.16岁(原来是81.56); 2、工伤保险待遇中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发基数为5118元/月(之前是4802元/月)。 3、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中的死亡赔偿金项目中使用的“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 上述规定已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由苏州霍志杰律师整理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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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8/22 访问人数:2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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