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采 |
霍志杰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霍志杰律师毕业于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律师实务专业、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后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的法律工作使得霍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过的案件曾被多家媒体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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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苏南万科物业公司开除30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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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7日上午,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去万科小区扣押执行车辆,在出小区过程中,万科物业拒绝放行,在法院工作人员出具工作证件并多次释明未果的情况下,向苏南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具30万元罚款。 作为法律从业人员,对本事件有以下感想: 1、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执行部门,有查封扣押决定权力,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应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合。 2、物业公司所言看似保护业务个人财产,实为对法律知识的空缺。物业公司应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具有司法机关执行公务,在出示证件并释明的情况下,均应予以配合。 3、作为律师,我对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的做法予以点赞。当前司法环境下,案件经过法院判决,而执行不到位导致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在此情况下,应提高执行力度,发挥法院执行部门的法律只能,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全力履行职责,对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或者协助执行人,根据法律规定果断予以拘留罚款,维护法律的权威。 希望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的做法不仅是一阵风!
作者:霍志杰律师 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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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2/7 访问人数: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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